各县(市、区)要加强和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接收档案时,要按规定办理改派或转档手续;平时还要注意收集服务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如:报到通知书、协议书、招募登记表、考核表、服务期满进入事业单位审批表等),确保档案材料规范、齐全。
五、 信息维护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信息的收集工作,并于10月16日前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在岗状态”和“服务信息”进行维护。
六、 日常管理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到上岗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服务期间通过各种方式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各类企业招收录用的,用人单位要与其终止服务协议,并及时逐级上报。对不报或者瞒报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到上岗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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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太原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名单(略)
2.太原市“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太原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登记表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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