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察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具体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拟招募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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