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为闭卷方式并统一考试科目。在县招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请考生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200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其中大专学历最高录取不超过28名(录取办法为先按总排名前200名录取,其中有大专学历的依次确定前28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本科学历的按成绩确定172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前200名中大专学历的不足28名的,则按实际名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其余的由本科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取足招募名额200名),并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拟招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县招募办按照《招募简章》和报考人员在网络上打印《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排名的前200名中有大专学历前28名放弃的则从大专学历的依次递补,如前200名无递补的则从本科学历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募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