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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招募7名公告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2017-09-22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招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五)公示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劳动合同

各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

(七)待遇

1.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万元。

2.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县(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办理。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支教岗位大学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汉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支农、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扶贫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政策。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发布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691218

原标题:2017年吉木萨尔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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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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