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选确定
按照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企业双向对接的方式,由县人才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省财政给予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政策。不留用的毕业生自谋职业。
其他事宜详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的《2017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公告》(省人社厅网站)及《2017年张掖市征集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工作岗位的公告》(市人社局网站)
咨询电话:县人才中心
原标题:2017年选派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公告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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