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高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5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7年我省计划招募11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公告。7月8日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市及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13日前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各市及定州市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详细地址见各市及定州市实施公告)。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