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面试。7月中下旬,由州项目办统筹,统一题目,统一时间,分县市组织考试(考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统一阅卷。笔试内容包括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团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团属媒体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县项目办根据实际确定合理比例组织报考本县服务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当前可新招募志愿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应通过本县团属媒体公布。
(五)体检。拟录用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县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县项目办在州级补助经费中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定岗。志愿者的服务岗位,由县项目办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本县志愿服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志愿服务资格。
(七)公示。定岗结束后,县项目办通过团属媒体,对拟录用的新招募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州项目办汇总名单报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八)岗前培训。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九)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之间,按要求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十一)补录。县项目办根据本县市西部计划实际情况,确定合适规模建立本县市报名大学生信息库。在8月底前,州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组织各县市项目办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录。县项目办从本县市信息库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补助,补助经费包含志愿者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