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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名额
2017年镇沅县地方项目志愿者名额为35名,其中:延期志愿者28名(不重新招募),新招募7名,其中招募男女比例为男性60%、女性40%。新招募志愿者岗位由镇沅县团委、项目办统筹调配,报市项目办同意。(名额将根据新离岗情况变动)
三、招募条件
(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三)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四)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四、服务期限
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区)项目办报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招募程序
按照“岗位调查、宣传发动、招募录用、派遣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招募,整个招募工作于7月完成。
1、报名。2017年7月10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需到镇沅县团委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镇沅县项目办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市项目办审核。通过审核的,将在“共青团普洱市委”及“镇沅县团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名单,并通知进行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