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请登录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四)资格审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招募程序
(一)考试
招募考试只考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5日。
3.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常识等基本知识。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募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加考条件:如果某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又不能将全部并列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对成绩并列者加考一篇作文,以作文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