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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衡阳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1人)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25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504室。

5、参加笔试的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体检、考核与培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考核。如有考生中途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综合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培训工作按省人社厅要求,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定程序

(一)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二)派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派遣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须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到完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及时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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