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募对象的档案可转到服务单位所在县级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实行免费代理。日常管理由其所在服务单位负责。
五、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504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电话:。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含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见附件),并贴好一寸彩色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经考核被录取的招募人员必须在派遣通知单下发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募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时限150分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40%(40分),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占60%(6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30分、写作3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