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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湘潭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8人)

湘潭人社局 2017-05-12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三)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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