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促进就业。
(九)“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把标准,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有关考生的招募资格。
六、招募工作咨询
(一)涉及招募政策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附件:
2017年4月26日
原文标题:2017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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