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外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毕业生登录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其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在4月28日前寄送或传真至市“三支一扶”办,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一并寄送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确定派遣人选(5-6月份)
1、量化评分。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后,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依据量化评分和考核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市“三支一扶”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泉州人才市场网公开发布。
3、人选公示。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泉州人才市场网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7月份)
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泉州人才市场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