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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关于“小黄车”的法律知识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4-20

1.首先是民事上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七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综上,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所有人,可以视情节让加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2.其次是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加害人的行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则可以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

3.最后是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考试顺利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依上述规定,如果加害人的行为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则应依法追究相应的刑责。

诚然,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是正确的,但法律的适用终究有限,只有广大市民提高公共意识,再加之政府和社会管理者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此呼吁广大用车者自觉守法用法,爱护公共财物,为社会的进步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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