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备考技巧 > 公基 > 法律 >

2017海南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中缓刑、假释与减刑之区别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3-17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下方加群:

全国三支群:277156021 甘肃三支群:512691406 陕西三支群:333845353 安徽三支群:333278408
山东三支群:347636760 吉林三支群:188632387 河南三支群:369584825 江西三支群:307610981

刑法的考查中,大部分考生经常会把减刑、假释以及缓刑的概念混淆,区分不出,今天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三者的区别:

一、缓刑

1.概念: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2.适用范围: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管制本身属于不予关押的刑罚,没有必要适用缓刑,所以缓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行为比较轻微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犯罪分子。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限度条件:如果没有发现漏罪或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执行程序:由法院判决。

5.考验期: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6.效果: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假释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