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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是一个常规考查部门法,但是由于内容枯燥、范围广,不利于掌握,故本文将行政复议机关这一重要知识点进行简单梳理,帮助考生成功备考。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根据被申请人的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也有所不同。
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类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两类,从而出现选择管辖。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由申请人进行选择。
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确定,不完全适用上述规则。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等,实行的是中央垂直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