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下方加群:
| 全国三支群:372660861 | 甘肃三支群:389488984 | 陕西三支群:333845353 | 安徽三支群:333278408 |
| 山东三支群:347636760 | 吉林三支群:188632387 | 河南三支群:369584825 | 江西三支群:307610981 |
行政诉讼在考查起来相对比较抽象,做题难度也稍比其他考点略难,有考生直接对其放弃,万万不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分值比例相差较小,所以每个题都不得轻易放弃。接下来我们就来数数行政法的必考点:
1.行政主体与相对人
(1)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被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不能是行政主体。
(2)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
在我国,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的组织和个人有国家组织、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和外国人。
例:《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受委托的机构
D.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