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2.动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3.建置和区域划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4)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三、复习方法
(一)通读教材。
考生需先选取一本教材,通读教材,了解宪法部分的主要内容。
(二)实战演练。
通读完教材之后,考生要做适量的练习题,在做题中把握宪法部分的考查重点;在做题中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三)研读教材。做完练习题之后,考生需再次研读教材,进一步消化知识。
(四)画出框架图,记忆知识点。
祝各位考生认真复习宪法,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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