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尚在岗位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携带县(区)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已经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退伍的义务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退伍的,需在7月底前办理完退伍手续,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服役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何时可以办理完成相关退伍手续。
(5)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6)2017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待发的,需就读院校提供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否则取消其招募资格。
(7)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手续,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书面委托书(说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由)、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各留存一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 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
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文昌路66号)。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