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二: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1.质量互变规律: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1)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2)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4)方法论意义: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2.否定之否定规律:(1)否定之否定规律凸现了事物自我运动的全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两次否定即对肯定的否定和对否定的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2)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
3.对立统一规律:(1)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表现为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2)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3)方法论意义: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一切事物;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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