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其他证件包括:(1)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2)岗位有户籍或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等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3)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报考农村特困生岗位的须提供县区扶贫办出具的汉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证明。(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须提供汉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共青团汉中市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汉中市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报名,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人社局出具的服务期满三年且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现场资格审查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审查单位在本岗位笔试科目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递补时,将会通过电话联系需要进行递补的应聘人员,递补通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12:00。有关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畅通,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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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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