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于体检当天到县人社局305室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县人才中心确认,联系电话:。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参加法轮功等违法犯罪活动);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支教岗位需要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应予以确认)。
参加体检人选上述材料须在7月20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也可以体检当天交)。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员,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
原标题: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招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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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