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保险政策的具体实施与服务看,美国从产品销售到勘察理赔全过程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行完成,公共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和其他组织主要是在帮助农户选择保险产品和投保理赔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与美国不同的是,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我国农业保险服务的重要提供主体,不仅要承担部分农业保险保费资金投入,而且还直接参与到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具体过程。实践中很多地方采取了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构建以农业、财政、保监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农业保险协调机制,包括基层农业推广部门、农经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和村党群组织等都参与了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基层政府实际上承担了大量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的成本。
4、风险保障水平
从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看,美国提供了一个极富弹性的农业保险政策框架。该框架的基础保障部分是巨灾保险,保障水平为产量的 50% 和事先确定价格的 55% ,保费完全由联邦政府支付,生产者仅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该保险品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农场只有加入该计划才能获得其他农业政策支持。在巨灾保险之外,则设计了各种风险保障水平的产品供农场自行选择。农场需要的风险保障程度越高 ,自行承担的保费比例就越高 ,从实践来看农场主日益倾向于购买保障水平高的保险产品。我国确定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原则是“广 覆 盖 、低 保 障 ”,确定保障水平的基本依据是农作物生产的直接物化成本,主要包括了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六项。在实践中,由于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等原因,农业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通常明显低于直接物化成本。据财政部估计,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直接物化成本的差距, 全国平均水平在 35% 左右。而且我国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缺乏弹性,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仅此一种,没有适应多层次农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可供选择。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正由初步建立向健全完善阶段发展 ,在充分认识中美发展阶段、国情农情区别的基础上,应充分借鉴美国几十年实践积累的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与产品开发方面的经验,推动健全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考试网,了解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