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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农业农村知识之农村工作实务(4)

中公教育 2016-08-10

【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提供公共基础知识之农业农村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

第五章 农村工作实务

第一节 计划生育

七、当前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980年,中央发布“9.25”公开信,正式提出“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由此确立了刚性的人口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严格的生育政策显示出了巨大的成效,据统计,1971-2010年,全国少生约4亿人,出生率下降到1.8,为家庭以及国家节省抚养费7.4万亿元。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三十多年的强力实施,有效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过快的势头,提高了全民综合素质。但进入新时期以来,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必将影响社会稳定。

(一)当前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任何策略都有两面性,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例外。实施计划生育,实现了人口数量下降的目标,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

1.人口老龄化

2.男女比例失衡

3.新生人口素质不高

4.损害女婴、弃婴合法权益

(二)计划生育问题的对策

人口控制的基本矛盾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因为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对人口数量的增长要求不一致,于是才制定生育政策限制群众的生育意愿,从而形成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矛盾。我们 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扭转失误使今后的人口控制走上科学的道路。当然,如果仅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是无法帮助我国走出现有困境的。人口生产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人生出来就不能回去,所以政策的修改要慎之又慎。可将计生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以处罚为主——奖罚并重——以奖励为主——不奖不罚,最终的目标是将人口问题变成个人行为政府不干涉就像现在的发达国家一样。

1.加大典型案例宣传,着力维护计划生育政策,尽力营造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

2.从严执法,违法必究,大力完善计划生育执法体系

3.尊重客观,解决实际,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5.进出联动,从严管理,探索流动人口有效管理方式

6.多方筹资,重在落实,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7.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为基层干部减负

8.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新格局

二、村民委员会
(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村民委员会的特点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委会,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1.基层性。2.群众性。3.自治性。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关系
1.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村委会不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2.村民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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