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号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编制份号,《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编制份号的目的是准确掌握公文的印制份数、分发范围和对象。当文件需要收回保管或销毁时,就可以对照份号掌握其是否有遗漏或丢失。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考点点拨:
(1)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
(2)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不足位用0代替,如000005。
(3)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4)位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的位置。
2.密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保密期限是对公文密级的实效加以规定的说明。《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根据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密级★1年”。
考点点拨:
(1)秘密不超过1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绝密不超过30年。
(2)密级用3号黑体字,保密期限用阿拉伯数字,不设虚位,如“密级★2年”,不能写成“密级★02年”。
(3)密级与保密期限之间用红色五角星隔开。
3.紧急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