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综合成绩确定
1.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如招聘县区单位有空缺编制,经和县区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后可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无空缺编制,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十)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1.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负责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