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核与培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考核。如有考生中途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根据有关规定和考试综合成绩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培训工作按省人社厅要求,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选定程序
1、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进行公示。
2、派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派遣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须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到完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措施
1、及时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2、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各地要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做好服务期满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满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大力挖掘就业岗位,拓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转岗就业渠道。
联系单位: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南院)五楼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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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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