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岗前培训
8月16日至8月30日,州人社局将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并举行出征仪式,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正式上岗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与所服务乡镇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一式三份)》,于9月1日正式上岗。
三、待遇和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另外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他类补贴。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区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九)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与岗位要求的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政策。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募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募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均阜康之窗()发布。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科)
原标题:2016年阜康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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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