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
南京市“三支一扶”办:;
无锡市“三支一扶”办:,;
徐州市“三支一扶”办:;
常州市“三支一扶”办:;
苏州市“三支一扶”办:;
南通市“三支一扶”办:;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
淮安市“三支一扶”办:;
盐城市“三支一扶”办:;
扬州市“三支一扶”办:;
镇江市“三支一扶”办:;
泰州市“三支一扶”办:;
宿迁市“三支一扶”办:。
八、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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