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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民事主体之法人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12-28

二、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行使职权,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国家机关只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才成为法人,才是民事的主体。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平等民事主体,而不能以法定管理职能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只能以本机关所必需的后勤服务保障为限,而不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营利性活动。比如政府进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此时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进行民事活动,成为民事主体之一,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故而此时政府就不再是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角色,而是民事主体中的机关法人的角色了。

机关法人不以登记方式成立,而依法以决议、命令、决定等方式成立。

三、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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