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及安置对象
2011年及以后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选拔考试、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甘肃籍“西部计划”大学生。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以调动“西部计划”大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宗旨。
2.组织领导。各市(州)根据各服务县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对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考核安置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各服务县(市、区)要主动承担起“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责任。
3.岗位考核。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在基层的“西部计划”大学生的考核,通过岗位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县(市、区)团委、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岗位考核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实绩等内容。岗位考核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自定。岗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安置措施
1.对服务期满愿意留在基层的“西部计划”大学生且岗位考核取得合格以上等次的,由现服务所在地市(州)、县(市、区)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乡镇、街道等事业单位就业,不再统一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原则上于服务期满当年年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