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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合肥市庐江县三支一扶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告

2015-07-01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对于其他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可开具调档函。

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通报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缺额的,从所招募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为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档案(档案不在我县人才中心的考生可于体检当天或之前到县人社局305室开具调档函);

个人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要到县人才中心确认,联系电话:。

2、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相关证明材料;

3、现(原)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现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主要为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有无参加法轮功等国家政策);

4、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支教岗位需要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表》在个人档案中应予以确认)。

上述材料须在7月31日前送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参加体检人选也可在体检当日或之前提交上述相关材料。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

原标题:合肥市庐江县2015年招募“三支一扶”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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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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