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6)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7)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发给考生。
五、考试工作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工作由省、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三)考试地点
平凉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六、审核录用及安置上岗
(一)初选和体检
1、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各县(区)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省考务办审批,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
2、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核。
(二)审批录用
市人社局对“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拟录取人员审核后,在平凉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三支一扶”人员由市人社局报省人社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培训上岗及相关待遇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10月底以前全部安排上岗。其中,平凉工业园区生源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落实,由平凉工业园区负责。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并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三)我市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需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附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咨询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
崆峒区人社局
泾川县人社局
灵台县人社局
崇信县人社局
华亭县人社局
庄浪县人社局
静宁县人社局
平凉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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