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60周岁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三)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五、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市(州)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实际需求及报名人数,向各市州分解下达选拔指标。指标分解继续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兰州新区倾斜。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农村幼儿园和甘南藏区幼儿园指标由省教育厅根据建设数量和教师需求提出分解意见。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笔试一周前向县(市、区)分解指标,但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州)统一保留,在全市(州)范围内录取。
兰州新区的选拔指标将根据新区的需求和报考人数,在兰州市总指标中单列下达,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
(二)选拔办法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至低分确定各县(市、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从今年起,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拟录用人员以最终成绩从至低分确定。
六、组织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招录方案等有关信息,宣传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有关政策。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
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县(市、区)人社局毕业生就业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人力资源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幼教岗位的审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各级卫计、农牧、旅游等部门负责岗位的审核认定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