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1)《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各地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省直、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合肥、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3.考试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14日前结束。6月15日16:00时省人事考试院安徽人事考试网()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
(2)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3)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和确认
1.根据笔试总分,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此外,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4.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