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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

2014-05-28

3、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题目,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卷),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在填报县所属的设区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于2014年6月下旬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单位网站公布。

4、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员。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确定入闱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核体检。

5、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入闱体检人员要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6、体检与考核。体检和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按照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选拔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入闱参加体检人员须缴纳体检费。

对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拟定递补办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再组织实施。递补入闱人员时,须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

7、确定人选。体检考核结束后,7月下旬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人员名单抄送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省“三支一扶” 工作办公室批复确定人选后,各地填报《2014年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做好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完善工作。

8、培训。确定入选的高校毕业生8月上旬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中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让“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前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帮助他们从各个方面了解农村工作、生活的要求和方法,使他们在上岗之前做好充分的心理上、知识上、生活上基本准备,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9、派遣上岗。8月下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10、信息录入上传。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在招募过程中,要于7月31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在8月31日前,根据人员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在9月30日前,上传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在12月31日前,上传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11、颁发服务证书。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市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须及时为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证书填写应规范工整,有条件的地方应按格式打印证书。

四、加大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

各地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赣人发〔2008〕10号),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县级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团县委在“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择拔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到省、市、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人事档案实行免费代理服务。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日常服务、考核考评等信息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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