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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宣城市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

2014-04-22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县市区招募岗位及计划,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及入围体检考核对象(递补参照此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一式三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XXX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2)属于已落户我省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需提供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的考生本人户籍证明或直系亲属(配偶)户籍证明和考生与其直系亲属(配偶)的关系证明。

(3)与报名资格审查表一致的同底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寸)3张。

(4)现场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等有关表格。

(五)体检与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

体检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市区负责实施,拟于6月下旬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

各县市区人社局于7月1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录用名单,完成录用工作,并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

(七)报批

8月10日前,各县市区上报《2014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

(八)培训上岗

经省批准确认后的“三支一扶”生,于8中旬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9月上旬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按照要求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在其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并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

四、其它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待遇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8号)及《2014年安徽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市“三支一扶”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

4、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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