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
5、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按照省厅要求确定志愿者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7、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二、其他事项
1、如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调剂。
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地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科人力资源大厦711室(衡水市红旗南大街1588号)
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