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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巴州“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简章

2012-07-05

(二)资格初审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报名开始后,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题目、阅卷由巴州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语种:支教岗位采用汉语答题,支医、支农及扶贫岗位可选用汉、维、蒙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另外低保家庭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7月16日北京时间16:30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局于7月17日—19日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2份。

(2)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局于7月23日前将复审合格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报送至巴州人才服务中心。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局)于8月5日至15日在本县市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五)集中培训

8月19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

(六)派遣上岗

8月27日至29日,各县市人社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六、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新党办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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