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为7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有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该比例时,按可酌情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2。
班次 | 班次名称 | 课程内容 | 主讲老师 | 课时 | 价格 | 价格 |
理论课程 | 理论基础班 | 《面试基本理论》 | 刘彦 | 2 | 100元试听购买 |
980元购买 (网校或面授学员80元) |
《社会热点》 | 吴红民 | 2 | 100元试听购买 | |||
题型专讲班 | 《人际关系题型》 | 刘斌 | 12 | 600元试听购买 | ||
《组织协调题型》 | ||||||
《应急应变题型》 | ||||||
《综合分析题型》 | ||||||
《求职动机与自我认知题型》 | ||||||
综合素养班 | 《面试形象礼仪》 | 刘斌 | 6 | 300元试听购买 | ||
《面试语言表达》 | ||||||
《面试压力应对》 | 陶伟玲 |
(三)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3、考试总成绩相同且体检合格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前;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且体检合格,但因招募名额有限不能同时录用的,采取加试写作的方式择拔。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五、公示与录用
录用人员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备案)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笔试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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