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济南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报名方式
按照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毕业生的原则,招募具体范围:
1、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2010年至2012年毕业)报到证未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支农、农技推广、支医服务岗位的包括省内普通高校及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证未派遣到用人单位);
2、报考支教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户口在毕业学校的不在报考范围;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不在报考范围;
4、其他条件需符合《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
报名方式按照《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规定从网上进行报名。取得认证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电话:)。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确认地点: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二楼(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
3、确认办法:报考济南市并且网上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家庭户口簿(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原迁出地户口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加盖院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章,其他可以不加盖)进行确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需要提交。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对于岗位招募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将予取消。取消的岗位予以公示,其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加分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按照择择的原则,特困家庭考生、省级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加分。
上述两类考生,现场确认时持证明材料到资格审查处进行审核,并填写《报考济南市2012年“三支一扶”人员加分认定表》。特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户口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农村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省级毕业生提供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三支一扶” 办公室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