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情况,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市“三支一扶”办将在菏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批准。具体体检时间请见菏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知。
五、上岗培训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见菏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知。
六、相关待遇
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享受的相关待遇按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291号)等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菏泽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电话:
E—MAIL:
菏泽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