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和政策
“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在一定的生活补贴经费和交通、体检、培训经费的同时,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按月打卡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被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服务期间,在评定技术职务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支医毕业生工作第一年,由当地卫生部门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见习。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可免试直接补充进入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单位;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考“三支一扶”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专科起点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提供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等。自主创业的,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对招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对招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招募工作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对在本次报名和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三支一扶”办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
2、考务咨询:;
3、监督举报:、。
招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安徽人力资源社会网()。
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