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双面复印2份,其它证件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现场填写《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应届毕业生经查验确因学校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但必须于8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验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核体检
1、考核: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八、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九、其他事项
1、有关此次招募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
2、《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2年版),考生按自愿原则,可于5月21日—5月22日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购买。
3、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