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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项目相关政策问答

2010-09-01

1、什么是“三支一扶”项目 ?招募数量是多少?服务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 “三支一扶”项目是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旨在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活动。2007年我区计划招募500人,服务期限为2年。

 

2、“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为哪些毕业生?

答:“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主要为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自治区以外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三支一扶”的服务期间的待遇如何?

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发放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1)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00元。

(2)交通补贴按家庭所在地域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不同的等级确定,按年发放。

(3)各服务旗县要协调服务单位为人员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4)各服务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4、“三支一扶”服务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如何办理?

答:服务期间,“三支一扶”人员的户口,本人要求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也可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同意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旗县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5、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答:“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可享受下列政策: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考录。

(2)旗县、乡镇苏木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中考录

(3)自治区党委负责的选调生工作,主要从派遣到基层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一经选调将纳入自治区选调生队伍进行管理。

(4)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条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条件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在今后评审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6)对于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的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的大学生,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8)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
  

6、“三支一扶”项目与组织部选调生有何关系?

答:组织部选调生从2007年起,将停止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录,而主要从派遣到基层的“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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