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07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省级毕业生须提交省级毕业生证书;2006年省“三支一扶”毕业生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中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
㈣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知识等方面。部分职位(详见职位条件和要求)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为保证面试质量,提率,便于监督,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有关面试的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6月14日-6月16日。
增加技能测试的职位,按面试、技能测试各占50%加权计算百分制总成绩(下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6月18日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㈤体检和考核
1.暂定6月20日组织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需提交的材料: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学校考核暂定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体检、考核中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㈥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领导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规定,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200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毕业生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开始受理报名前开通。
附件:2008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doc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