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年盘锦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就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本部院区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26号。
体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6:30前到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本部院区健康管理中心东侧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医院,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场地。
2.参加体检的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招募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医院的管理。
4.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红色)1张以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检查,待合适时间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招募。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考生需向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500元(体检费用自理,现场微信扫码支付);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8.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按调剂要求进行递补体检。
(五)相关提示
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察
(一)考察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由考生自行打印并提供)。
考察材料一式二份,考察结束后,材料全部由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存。
(二)时间
时间:2026年8月19日——8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三)地点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3室(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四)相关提示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察材料递交至考察地点,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考察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427-2288211
附件:2026年盘锦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原标题:2026年盘锦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6_08/10_17/content-5715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