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46号)及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塔城地区实际,现将2026年塔城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73人。
(二)服务岗位:塔城地区各县(市)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就业服务专员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已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近三年毕业生。
特别说明:
1.参加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的考生,不论是否在事业单位报考系统中勾选“是”或“否”等相关选项,凡是符合招募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此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后续环节。
2.原则上本次“三支一扶”报考地州(市)岗位范围为参加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所报考地州(市)无符合预期的岗位,考生可从其他地州(市)的招募岗位中选择报考,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3.报考岗位与考试类别对应要求如下: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成绩;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成绩;报考“支农”、“就业服务专员”、“帮扶乡村振兴”等其他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任一类别笔试成绩。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自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间为2024年至2026年(含2026届应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基层岗位职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募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及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定向生、委培生和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及目前已在“三支一扶”岗位上的人员。凡在招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招募资格,并在个人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服务期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四、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按照笔试、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ggfw.rst.xinjiang.gov.cn/osp-tb/template/pc/index.html#/index)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10:00至7月29日18:00。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区服务”中的“三支一扶服务”报名模块,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对应材料,并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内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如所报岗位未被录用,可纳入后续统一调剂范围。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7月23日12:00至7月30日20:00。考生网上提交报名后,由塔城地区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线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