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基层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甘肃省人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5〕141号)精神,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展市本级2025年度项目人员补充招聘工作,并举办“陇南市市本级2025年度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充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1月30日(星期五)9:00—12:00
(二)地点: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武都区东江新区行政中心B3栋楼裙楼一楼)
二、招聘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扶持政策
(一)前期按要求申报并纳入指标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通过专场招聘会与毕业生进行现场双向选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武都区:2130元/月;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2080元/月)的工资薪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
(二)省级财政对通过本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至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3年。
(三)项目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四、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对照本公告及附件所发布的岗位招聘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对接洽谈。
(二)用人单位招聘海报规格要求:高160cm×宽80cm;具体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描述(岗位职责、专业要求、招聘人数、薪资待遇)等。
(三)本次招聘会不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活动期间,免费提供用电用水等各项基本设施服务。
陇南市市本级2025年度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充招聘岗位表.xlsx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
原标题:陇南市市本级2025年度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ongnan.gov.cn/zwzx/tzgg/73376725.html
